各县(市、区)农业局、畜牧兽医渔业局:
现将广东省名牌产品(农业类)推进委员会《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的通知》(粤名农委〔2011〕2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,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省名牌产品,组织2008年获得省名牌产品称号企业参加名牌产品复评。
各县(市、区)要在6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市级对照审核。其中,种植业类产品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科,畜牧业类产品、渔业类产品报市畜牧兽医渔业局渔业科。
附件: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的通知
二○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